台湾又见黑心食品
食药署于11月29日,会同台中检、警、调、卫生单位,前往「政丰农产企业有限公司」进行搜索,现场查获疑似重新打印有效日期产品,有退货拆封混装重新包装产品。
强调涉违反食安法第28条规定,卫生单位能处新台币4万元以上400万元以下罚锾,使用或贩售 逾期食品,涉违反食安法第15条第1项规定,处新台币6万元以上2亿元以下罚锾。
现场也查获巴西迷你硬糖、综合果干(纯素)等逾有效日期之产品18项,共约211公斤。
情节重大可要求歇业或停业一定期间,也能命令废止公司、商业、工厂之全部或部分登记事项或食品业者登录,经废止登录者,一年内不得再申请重新登录,食药署呼吁应使用及贩售保存期限内食品,如实於食品外包装上标示有效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