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省级食药监部门统一执法尺度 避免畸轻畸重

栏目:食品新闻 发布时间:2016-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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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总局办公厅近期发布关于食品安全行政处罚法律适用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食品安全具体执法实践中,综合运用《食品安全法》和《行政处罚法》规定,切实做到处罚法定、过罚相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各省级食药监管部门要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制度,统一执法尺度,避免畸轻畸重。


——中国国家食药监总局网站






通知说,《食品安全法》是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及其监督管理的基本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是规范行政处罚的种类、设定及实施的基本法律。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食品安全具体执法实践中,应当综合运用《食品安全法》和《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切实做到处罚法定、过罚相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

通知称,《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安全严重违法和一般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作出了不同的规定,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制度,统一执法尺度,避免畸轻畸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