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
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药生食输发1220第1号通知
加强对中国产蒜薹中腐霉利残留限量的监控检查
基于2018年3月30日发布的食安输发0330第2号
(最终修正:2018年12月17日发布的食安输发1217第2号)
对中国产蒜薹实施检查时
发现其违反了食品卫生法中对残留农药的规定
因此
将对蒜薹中腐霉利残留限量的监控检查频率提高到30%
具体内容如下
注
蒜薹在日本应适用其他百合科蔬菜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
其中
其他百合科蔬菜中腐霉利的残留限量需适用一律基准
即≤0.01ppm